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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2025年第2批获得梧州市公租房保障资格的新就业家庭名单公告1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现批准刘美晨1户新就业家庭获得梧州市公租房的保障资格,登记为公租房轮候对象。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第2批获得梧州市公租房保障资格的新就业家庭名单

2025年4月2日

序号公示编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是否

低保户

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租金缴纳系数住用

情况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人)租赁补贴金额(元/月)备注
1X2025D0002主申请人刘美晨本人450881********0325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439.892439.891承租市场住房0150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7709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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