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彦淖尔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4 02:05:55
各旗县区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按照自治区整治行动专班下发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6月份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住建、消防牵头的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区住建部门推进既有小区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掌握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供需关系,制定既有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工作计划,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将增设充电设施和治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实事,逐年推动,确保到2025年底,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
二、督促本地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日常使用管理和夜间巡查检查,切实履行巡查检查、劝阻制止、报告职责,做好巡查记录,规范小区车辆停放,加强充电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在充电部位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三、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住宅小区安全主体责任,住建、消防部门要对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召开警示约谈会,要求现场签订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承诺书,因未履行安全责任且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模板)
巴彦淖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j.bynr.gov.cn/zjwtzgg/202406/t20240620_598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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