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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终止公租房保障家庭的公示

郭现高(身份证号370920********3655)在高新区2024年第一批公租房分配中,选定公共租赁住房后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0〕14号)第四十条相关规定,终止郭现高本次公租房保障,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共公租赁住房,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建设局反馈,电话:3153950。

高新区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1.4734/doc_6615f90b6d747109afb51c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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