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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关于返还新苑小区一区项目工程质量履约金的公示

2016年5月12日新苑小区一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维修资金维修小区屋面、外墙工程,由江苏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维修,根据合同约定,留存质量履约金10710元,质保期限为5年。现该项目保修期已满,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流程向江苏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盐南高新区住建局:86660023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81611233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cxjsj.yancheng.gov.cn/art/2024/1/15/art_2317_4135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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