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转发《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且总公司设在清远辖区的本地企业,网上报送成功后,将盖有企业公章的报表打印一式三份,于2024年2月19日前报送当地住建局(造价站)。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站)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企业报表一式二份报送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30号建设大厦301室。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3.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

4.各县(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联系方式

5.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企业名单汇总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6日

(联系人:卢生,电话:0763-3375197)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pdf

附件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docx

附件3.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docx

附件4.各县(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联系方式.docx

附件5.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企业名单汇总表.xls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1817102.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宁夏住建厅关于2025年第7批宁夏北轩科技有限公司等二级注册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下一篇:广西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手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