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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2024年第18批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告5户

经审核,邓梅妙等5户家庭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手续等原因,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取消邓梅妙等5户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特此公告。

附件:梧州市2024年第18批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告名单(共5户)

2024年12月18日

序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取消保障资格原因备注
1邓梅妙450404********1221因已领取入住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手续,现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孔燕萍450404********0041
3唐秀仙450404********0025
4明利450403********2125
5黄碧玉450402********0629因已知悉领取入住通知书信息,逾期不领取入住通知书,现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4336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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