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砾立案通知书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31 08:42:58
立案通知书
山建管立通字〔2025〕第0504号
甘肃金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涉嫌参与投标的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搬迁维修改造项目时,涉嫌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本机关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开展进一步调查。调查终结后,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单位)可以陈述事实、理由,提交相应证据。本机关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本立案通知书同时通过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告送达。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6日
联 系 人:吴玉玲联系
地址:乃东区湖南路10号
联系电话:0893-7821158
邮政编码:856000
原文地址:http://zjj.shannan.gov.cn/zwgk/xxgkml/202508/t20250806_153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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