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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3批符合梧州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低收入家庭名单公示1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第3批符合梧州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名单进行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4月14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2025年第3批符合梧州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名单

2025年4月9日

序号公示编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是否

低保户

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租金缴纳系数住用

情况

人均住房

建筑面积

(平方/人)

租赁补贴金额

(元/月)

备注
1A2025L0007主申请人麦亚妹本人450421********70230.00 0.00 0.2自有住房12.56109.8

共同申请人黄福正配偶450421********70130.00 
黄永发儿子450421********70120.00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930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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