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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续租人员公示 11月18日

根据《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配租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的安置工作,提升园区配套服务水平,经审查,王秀琪、翁槐荣等71名广东依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爱丽斯包装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符合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续租条件,拟作为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续租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天,自2025年11月18日至12月7日止。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地址: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邮政编码:521000,联系电话:2231156。

附:潮州凤泉湖高新区企业公租房续租人员汇总表

潮州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潮州凤泉湖高新区企业公租房续租人员汇总表.pdf

 

原文地址: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zfcxjsj/tzgg/content/post_3970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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