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安徽关于2023年度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评选,研究提出2023年度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如下:

棚户区改造:蚌埠市、淮南市,肥西县、谯城区、怀宁县;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合肥市、阜阳市,无为市、明光市、泗县;

老旧小区改造:芜湖市、滁州市,铜官区、含山县、霍山县。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反馈厅住房保障处,老旧小区改造反馈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方式:

棚 户 区 改 造:0551-62871517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0551-62871272(传真号)

老 旧 小 区 改 造:0551-62871549

电子邮箱:ahzfbz@126.com

为便于核实有关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2024年2月22日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商洛市公积金中心洛南管理部便民服务暖人心
下一篇:2025年中山第一批次拟分配房源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