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广元市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产生单位公示 12月23日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取得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公示如下。

一、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有关信息

序号

产生单位名称

处置单位地址

处置许可期限

处置许可证号

备注

1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国投大厦8楼

2025年12月 23日至2026年9月16日

川H00字第2025甲20号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new/show/20251223170846343.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关于垦区危房改造补助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下一篇:马鞍山市政处打卡考勤机采购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