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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2025年1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于2025年12月15日起,将承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等5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受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0日

附件

受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委托主体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具体权限

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2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行政许可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3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4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行政许可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5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房地产估价机构(含一级机构及分支机构、二级、三级)备案

 

原文地址:http://jnszjj.jining.gov.cn/art/2025/12/1/art_18653_2707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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