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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2026年度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6年度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4家建筑业企业、3家监理企业、81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勘察设计企业、5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截止到2026年3月11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944058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五批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五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

4.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意见

5.第五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6年3月5日

 

原文地址:http://zjt.nmg.gov.cn/zwdt/gszl/202603/t20260305_2869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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