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梧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关于去库存、城市更新等方面有哪些措施?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4 08:28:54
答:第十一条措施,重点是加力去库存。进一步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政策。支持各城区在收购主体和用途等方面充分发挥自主权,坚持以需定购,将各类符合条件的已竣工验收、未出售商品房,以司法拍卖价格收购司法处置的已竣工验收、未出售商品房等纳入收购范围。
第十二至十三条措施,重点是支持完善片区更新建设。其中,第十二条是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按照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支持各城区通过房票安置、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等方式优化征收安置。第十三条是完善按照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建设要求,房地产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和服务。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ywxx/zcjd/t27227060.s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