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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6年第6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5户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麦国宁等5户家庭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5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18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6年第6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5户)

2026年2月13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初审结果
12885麦国宁450403********0619因纳入公租房保障后,现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23417江英450404********0627
3A2025D0015叶子安450403********0011
4W2017L0262莫海玲452423********3023
5W2017Y1574刘炳阳450421********3516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2731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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