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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2026年第1批申请办理公租房 变更审核结果公示19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将2026年第1批经审核同意办理公租房变更业务的保障家庭进行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6年1月29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2026年第1批公租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示名单

2026年1月23日

序号公示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

状态

承租公

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2348主申请人郭细骚本人450402********0613实物配租枣冲小区:

4-5-704

主申请人的儿子郭坚与邓嘉玲(身份证号码:450411********102X)于2024年7月11日离婚,邓嘉玲与郭雄炜(身份证号码:450403********6219)、郭映希(身份证号码:450404********2425)自愿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765.8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10月24日超出面积5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2024年10月25日起超出面积44.51㎡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4-5-704房。

共同

申请人

郭坚儿子450403********1851
24966主申请人李柱兰本人452423********1725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1-2-709

主申请人的儿子陈家欣(身份证号码:450422********1714)、儿媳关婕淋(身份证号码:450411********1021)、孙女陈炎坪(身份证号码:450403********0926)于2025年11月13日自愿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陈雄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为333.33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2025年11月13日起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1-2-709房。

共同

申请人

陈雄配偶452423********1711
陈家李儿子450422********1732
34970主申请人陈子萍本人450421********0020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8-2-706

原主申请人张全(身份证号码:450402********0338)于2025年10月28日已故,退出公租房;变更主申请人为陈子萍。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主申请人为陈子萍,谷瑞旭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053.7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8-2-706房。

共同

申请人

张灵女儿450403********1222
谷瑞旭女婿142628********0012
谷雨涵外孙女450403********0927
4371主申请人黄美玲本人452423********1369实物配租富民小区:

6-2-504

该家庭2025年12月17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一家三口均为低保边缘人员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从2025年12月17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6-2-504房。

共同

申请人

叶锦伦配偶450403********0036
叶柳妤女儿450404********0025
5B2023D5032主申请人梁剑峰本人450403********061X实物配租红岭小区:

6-1708

申请增加梁耀波、陈秀芝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到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918.4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红岭公租房为单间,拟同意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小区6-1708房。

共同

申请人

梁耀波父亲450403********0651
陈秀芝母亲450403********0628
6W2018Y0731主申请人黄雪冰本人452226********6923实物配租龙平地块:

3-2302

申请增加黄定理为保障对象;调整到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4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1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龙平地块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3-2302房。

共同

申请人

黄定理配偶452122********6316
黄可馨女儿450127********6326
黄为钧儿子450127********6315
7B2018TL0089主申请人陈立峰本人450403********0612实物配租富民小区:

8-3-504

该家庭2025年12月22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陈立峰为低保、肢体二级残疾人员,钟维玲为低保人员,陈汉杰为低保边缘人员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从2025年12月22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8-3-504房。

共同

申请人

钟维玲配偶450402********0626
陈汉杰儿子450403********0610
8A2018TL0029主申请人黎梅本人452421********0443实物配租龙平小区:

8-207

因黎慧恩肢体二级残疾,需长期治疗,为方便日常生活及治疗申请调整到枣冲小区两房一厅低楼层。拟同意变更后保障4人,黎梅、黎志斌、黎梓煊属低保边缘人员,黎慧恩属低保人员,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龙平小区两房一厅,拟同意调整到枣冲小区两房一厅低楼层,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8-207房。

共同

申请人

黎志斌配偶450402********0312
黎梓煊儿子450403********0612
黎慧恩女儿450403********152X
9B2025D0155主申请人陈桂强本人450402********0313实物配租旺甫小区:

9-1-203

该家庭2025年12月18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低保边缘人员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从2025年12月18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旺甫小区9-1-203房。

10A2018L0106主申请人钟天林本人452424********1637实物配租龙平小区:

7-1610

主申请人钟天林与苏国珍(身份证号码:452501********5324)于2025年11月25日离婚,苏国珍自愿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1月25日起超出面积51.48㎡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7-1610房。

共同

申请人

钟嘉嘉女儿452424********1660
11W2017L0179主申请人梁潮华本人450421********3512实物配租龙平小区:

6-1303

主申请人梁潮华与黎秋萍(身份证号码:450421********352X)于2024年7月19日离婚,黎秋萍自愿退出公租房;申请增加梁博睿为保障对象。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梁博睿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6-1303房。

共同

申请人

梁钰柠女儿450405********1528
梁梦欣女儿450405********1540
梁博睿儿子450405********1510
12169主申请人李豪本人450404********2417实物配租富民小区:

1-4-503

原主申请人谭健萍(身份证号码:450404********1241)与配偶李盛(身份证号码:452423********2138)于2025年12月17日名下登记有房产,退出公租房;变更主申请人为李豪。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主申请人为李豪。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2月17日起超出面积39.23㎡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1-4-503房。

131028主申请人林杏本人450411********0521实物配租富民小区:

11-2-501

主申请人的母亲石志卿(身份证号码:450411********0521)于2025年12月18日名下登记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2月18日起超出面积39.23㎡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11-2-501房。

144579主申请人苏永耀本人450403********0611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9-3-1608

主申请人的女儿苏栅(身份证号码:450404********1241)于2025年12月29日名下有房产和车库,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2月29日起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9-3-1608房。

共同

申请人

钟小琴配偶450421********2021
15117主申请人黎梓聪本人450403********1535实物配租富民小区:

10-2-203

原主申请人黎志军(身份证号码:450402********0311)于2025年12月15日名下登记有房产,与配偶毛江英(身份证号码:452428********2729),退出公租房;变更主申请人为黎梓聪。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主申请人为黎梓聪。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从2025年12月15日起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39.23㎡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10-2-203房。

16A2017L0001主申请人朱金波本人450402********0612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2-2-1007

主申请人的女儿朱敏怡(身份证号码:450405********1037)于2025年12月26日名下登记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梁爱群原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2月26日起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2-2-1007房。

共同

申请人

梁爱群配偶450411********1049
朱础良儿子450405********1037
17A2017L0021主申请人邹健全本人450402********0319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2-3-2007

主申请人的儿子邹坤龙(身份证号码:450403********1516)于2025年12月1日名下登记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2月1日起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2-3-2007房。

共同

申请人

钟妹妹配偶450421********2025
18W2018Y0721主申请人徐锦东本人450421********4011实物配租红岭小区:

13-708

主申请人的儿子徐灿坤(身份证号码:450421********4011)于2025年12月8日名下登记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罗任英原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2月8日起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小区13-708房。

共同

申请人

罗任英配偶450421********4027
19公7主申请人姚兴通本人450402********0614实物配租红岭小区:

13-406

主申请人的儿子姚起军(身份证号码:450403********1814)于2025年12月30日名下登记有房产,与儿媳李天花(身份证号码:450411********0521)、孙女姚可然(身份证号码:450403********1826)、孙子姚世博(身份证号码:450405********201X)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从2025年12月30日起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小区13-406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1883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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