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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兰州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兰州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资格公示(第27批)

根据《关于规范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王小会等5户申请购买兰州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家庭成员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2月15日前以信函、面谈等形式如实向我局反映。对无异议及有异议经查结后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由项目建设单位公开组织选房;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认资格。调查处理结果我们将向署名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0931-4607360

邮政编码:730030

地址: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529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待公示信息(第27批).xls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6/2/5/art_11369_1678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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