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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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建筑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建筑物租赁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一、 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合同,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 合同主体
1. 出租人
出租人是指拥有建筑物所有权或者依法取得建筑物使用权,并将其交付他人使用收益,收取租金的当事人。出租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承租人
承租人是指从出租人处取得建筑物使用收益权,并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承租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合同标的
建筑物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建筑物。建筑物是指固定于土地之上,由基础、墙体、屋顶等构成,供人们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公共活动等用途的场所。
建筑物的范围包括:
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商店、办公楼等;
其他建筑物:如车库、水塔、烟囱、水井、地窑等。
需要注意的是:
土地不属于建筑物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如果租赁合同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建筑物附属设施,如水、电、暖、气、通讯等设备,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视为租赁物的一部分。
四、 合同内容
1. 必备条款
当事人信息: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方式等;
租赁标的: 明确租赁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包括位置、面积、用途、装修状况等;
租赁期限: 明确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租金: 明确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租赁用途: 明确承租人使用租赁建筑物的用途,以及是否允许改变用途。
2. 可备条款
保证金: 明确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方式、返还条件等;
维修义务: 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的维修义务;
转租: 明确是否允许转租,以及转租的条件;
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法律后果;
争议解决方式: 明确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以约定其他条款,例如房屋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水电费缴纳等。
五、 合同签订
1. 形式
建筑物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租赁合同成立。
2. 登记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影响承租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六、 合同履行
1. 出租人的义务
交付租赁物: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符合租赁用途的建筑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保证租赁物适租: 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并且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
不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 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按照约定对租赁物进行使用和收益;
其他义务: 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承租人的义务
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合理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
返还租赁物: 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及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其他义务: 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 合同解除
1. 法定解除
租赁物被征收: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灭失的,租赁合同解除;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违约使用: 承租人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其他法定事由: 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2. 约定解除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八、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九、 注意事项
明确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重要内容,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约定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产生争议;
明确维修义务: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维修义务,避免产生纠纷;
注意转租限制: 出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转租进行限制,承租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及时办理登记备案: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及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25-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