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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成绩排名及后续工作的公告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成绩排名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成绩排名

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时间:体检、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

三、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成绩排名表
单位名称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考生姓名性别面试成绩名次联系电话
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心(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行业政策研究1赖雪群82.401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30-3195758

周易80.402
张蕾79.603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第二中心工程管理1欧杨83.801
刘坤81.402
胡棚80.403
蔡鑫80.404
张敬苹77.405
谢鹰翼77.206
黄瑶75.007
刘盾74.208
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工程质量监督员2胡才超84.601
杨玲83.002
陈仪80.803
龚珂慰80.004
张林79.605
马雷钧79.406
欧睿78.407
龚羚羚77.808
杨晓芳77.609
刘为均77.4010
赵斐77.2011
杜汶霖77.0012
赵剑杰77.0013
陈磊75.6014
彭章强75.2015
李梦妮75.0016
卞正容74.4017
吴建司74.2018
罗飘73.2019
窦文龙72.6020
李华强70.8021
李小云70.6022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03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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