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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提高房屋抗震防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5日

 

原文地址: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fxwj/202407/t20240710_64818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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