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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外来务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公示(2024年第7批)6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的规定,现将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家庭(2024年第7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15日(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其家庭收入、居住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774-2831152。

附件: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家庭名单(2024年第7批)

2024年8月7日

序号公示编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是否低保户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租金缴纳系数住用

情况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人)

备注
1W2024Y0034主申请人徐石华本人450421********3016梧州市骏邦物流有限公司45822360.670.8借住亲友房屋0

共同申请人何超连配偶452424********1623梧州市万秀区豪迈珠宝首饰销售部2500
徐杰福儿子450421********303X0
2W2024TD0035主申请人潘北水本人450421********8035梧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2044.372044.370.8租住单位公房0该家庭在配租公租房后退出现单位宿舍
3W2024TY0036主申请人陈婉明本人450421********60461825608.330.2借住

公租房

0

共同

申请人

聂铭茵女儿450421********75240
聂炜仪儿子450421********75100
4W2024Y0037主申请人林锦高本人452423********2154梧州市长洲区宾美卫浴经营部22009500.4承租市

场住房

0

共同

申请人

黄超连配偶452423********2421梧州市长洲区宾美卫浴经营部1600
林峻辉儿子450422********21140
林益贤儿子450422********21560
5W2024D0038主申请人陈金英本人450421********6048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东兴街道办事处3238.203238.201承租市

场住房

0

6W2024L0039主申请人林喜连本人450422********1741梧州岑杰口腔诊所21001466.670.4承租市

场住房

0

共同

申请人

何石林配偶450422********3615梧州市万秀区翼王通讯器材店2300
何泓毅儿子450422********36180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8844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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