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2024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在本市注册的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23〕1号)中涉及到的相关企业;通过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条件和经营状况);
2.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市场各方主体检查事项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人员、设备等配备达标情况,施工业务文档、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注册建造师、监理师证书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情况,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情况,安全员配备情况;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二)区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1.《淄博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以及信用管理情况,包括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以及不良信息录入情况;
2.对进场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情况,包括相关文件、监督执法记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查、整改落实记录;
3.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监督检查情况,包括相关文件,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督查和整改落实记录;
5.对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问题的追踪整改以及处罚情况;
6.对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核查情况。
三、明确分工
(一)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市政企业资质由局城市建设科负责;监理企业资质由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建筑施工(市政企业除外)企业资质由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由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三)项目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由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等单位依据职责配合实施。
(四)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负责实施。
(五)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由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牵头,房屋建筑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市政、园林、燃气及供热项目由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对应落实。部分职能移交其他部门的,将本“方案”抄送相关部门。
四、进度安排
(一)部门、企业自查自纠。7月20日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8月1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督导组,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工地数量不低于5%。
(三)省级督导抽查。9月1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督导组,对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整改落实。10月20日前,整改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项目进行处罚并记录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要求
1.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填写完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
2.被抽查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3、4、5)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3.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6)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4.抽查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抽查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或项目部,另一份留存主管部门);
5.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附件7)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8月1日前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附件8)和检查企业、项目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9月1日前对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抽查不少于150个项目和200家企业。
(二)随机抽查暗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暗查,暗访暗查结束后通知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对其检查行为进行督查。
(三)严明检查纪律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联系电话:2302552, 联系邮箱:jwgck@126.com。
附件: 1.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联络人
2.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施工企业抽查记录表
4.工程监理企业抽查记录表
5.招标代理机构抽查记录表
6.项目抽查记录表
7.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情况汇总表
8.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检查表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80.3612/doc_66c453239aaab7eb974b3b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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