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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住建局关于提升供水营商环境质量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各供水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获得用水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营主体,提升供水服务质量,确保供水环境的可持续性,现开展2024年崇左市提升供水营商环境质量措施如下:

一、提升供水服务效率

(一)进一步压缩获得用水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间。获得用水办理环节压缩为2个环节(用水报装、施工通水),无外线工程从正式受理报装申请到装表通水办理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从正式受理报装申请到装表通水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用水外线接入工程涉及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行政审批的,要依托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崇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的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 5 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供水企业;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形成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占路意见书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和同步操作。根据《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水电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涉及市政园林类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崇建字〔2021〕49号)文件要求,精简审批受理材料,优化各部门的流程,为用户供水接入建立绿色通道,较大幅度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明确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供水企业;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完善掌上业务平台功能。指导各供水企业推进用水报装业务管理系统和移动作业操作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涵盖报装服务、客户服务等综合性业务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用水报装业务线上流转(全程电子化)、工单预警、统计分析、资料归档以及咨询服务等功能,提高用水报装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丰富网上办理业务途径;指导各供水企业推广掌上业务受理服务,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积极探索智慧水务平台掌上供水业务办理,各县(市、区)实现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等手机应用程序,提供掌上供水服务办理业务(如报装咨询、缴费咨询、报修咨询等),供水企业内部基本实现用水业务掌上办公、移动办公。实现用水报装“零材料”“零跑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供水企业;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持续做好一站式服务。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业务受理专窗,整合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实现水电气“一窗受理一事通办”,提高报装效率和用户便利度。供水企业为用户提供用水报装一站式服务,接受用户委托,全程代办工程设计、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和施工等工作。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委托供水企业代办相关工作,代办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含手续费、恢复市政道路和园林树木工程费用等)由用户承担。

二、确保供水质量与安全

(一)做好供水质量与安全监测。供水企业必须定期公布水质检测报告,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水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出厂水、管网水和二次供水的重点水质指标全覆盖检查。供水企业应按照《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科学配置供水化验室检测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与改造。各地应组织城市供水企业对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开展水厂净水工艺和出水水质达标能力复核。需要改造的设施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卫生规范要求有序实施升级改造,重点关注消毒副产物指标以及水源水质潜在风险指标。新建供水管网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规划建设,确保使用符合卫生规范的供水管材,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材料。针对影响供水水质的老旧管道,应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加快更新改造进程,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持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三)建立供水设施应急抢修机制。供水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类别的供水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确保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响应并及时修复。各地要结合近年来城市供水面临的新形势,完善供水应急预案,明确在水源突发污染、旱涝急转等不同风险状况下的供水应急响应机制。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确保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有效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供水的需求。

三、加强供水环境可持续性监测

(一)用水环境可持续性。持续开展供水环境可持续指标评分工作(评分表详见附件),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安全运营,做好用户服务,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和自用水率,推动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供水企业对到期水表进行更换,鼓励使用智能水表。

(二)用水户节水管理。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对非生活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等节水型系列创建活动,增强节水意识,提高节水管理水平。

(三)污水处理措施。各地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应加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通过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和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节能降碳改造,推广低碳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此外,应推动污泥处理的节能降碳,通过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替代处理方案,提高污泥的处理效率和资源回收率。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一)供水可靠性。严格落实《崇左市供水可靠性监管实施细则》,统筹年度工作安排,着力压减停水次数,不断提升管网运行可靠性,并定期在线公布反映供水中断情况的有关指标。

(二)水质信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供水水质符合要求,并可线上查询水质相关信息。

(三)供水环境可持续性。加强水厂制水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的回收利用,对这两种工艺排水进行沉淀或澄清处理,在不影响水厂产水水质的前提下,将处理后上清液回流至水厂进水前端重复使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科,联系人:赵映达、李松彪;联系电话:18277200955,15664308747。

附件:供水环境可持续指标评分工作表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

文件下载:附件:供水环境可持续指标评分工作表.doc

 

原文地址:http://zjj.chongzuo.gov.cn/zwgk/zdgk/gzdt/t19086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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