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操作规范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操作规范
一、事项名称、事项类别:
(一)名称: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审批
(二)类别:行政许可
二、办理依据
2010年11月9日北海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机构
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海市委机构改革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局职责编制的通知》(北编〔2024〕23号),“市自然资源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事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根据《北海市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的第十五条,重点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建筑物临街立面的修缮应当遵循修旧如旧、以存其真、以复其貌的原则,保持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市、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指导所有权人、管理人对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进行保护修缮。
五、申请材料:
1.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
2.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
3.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和土地权属证明(一式两份,复印件);
4. 由具备有工程设计资质的相关单位出具完整的修缮方案。(修缮方案里需包括建设施工图、建构施工图)
六、基本流程
详见流程图。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发放证照情况
无。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名城保护管理科)111号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0779-3960863
(二)投诉电话:0779-2039896
附件:1.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文件下载: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操作规范.doc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qtzyxxgk_54/xzqlyxqk_4/t191025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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