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王竣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4〕113号

王竣:

2023年5月5日,弋江区白马街道芜湖市义柏晶圆与半导体精密载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外包单位芜湖市顺安架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6万元。根据《弋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弋江白马义柏晶圆与半导体精密载具设计与制造项目“5·5”一般触电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弋政秘〔2023〕24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督促落实现场巡视监理工作不到位,存在对未报批进入危险区域作业行为失查失管,未严格落实现场监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86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10/20241010_780302.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临沧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公示〔2024年〕第2号
下一篇:济南市住建局关于2024 年第17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查结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