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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建设局加强《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落实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进一步强化《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各方权益、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中的重要作用,9月26日,市建设局利用在缙云县组织的街道(乡镇)物业分管领导、社区书记、业委会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各物业项目经理培训的契机,对《条例》修改后的内容进行解读。

会上,市建设局房产处副处长胡晓荣详细阐述了《条例》修订的必要性、过程及主要内容,特别是针对修订中新增和修改的条款,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生动讲解,使参会人员对《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市物业管理领域的基石性法规,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五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施行和物业管理问题的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现有的条例已无法满足当前的工作需要和法律支持。修订后的《条例》,不仅是对原有条款的细化和完善,更是对新时代物业管理需求的积极响应。通过此次培训,不仅增强了物业管理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也为《条例》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建设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共同绘就和谐社会新篇章。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4/9/27/art_1229219409_58998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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