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确定市级公租房配租家庭齐广礼、周青山、傅国庆家庭类别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6 01:01:25
根据《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博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洪沟廉租房小区3号楼4单元102室保障家庭齐广礼(身份证:3703031954****0635)、洪沟廉租房5号楼6单元402室保障家庭周青山(身份证号码6301041965****1556)的家庭类别确定为Ⅱ类,洪沟廉租房小区3号楼4单元601室保障家庭傅国庆(身份证:3703031964****0031)的家庭类别确定为Ⅱ类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反馈。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9.0988/doc_65e6b285cdf67411a1d0f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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