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关于确定市级公租房配租家庭李春梅类别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5 11:39:02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 号)文件规定,经李春梅提交《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发证时间2025年8月18日),幸福城公租房小区2 号楼1206室保障家庭(原申请人石军2024年5月21日去世,现更改申请人为李春梅)家庭类别为Ⅰ类。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8月27日- 8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反馈。
反馈电话:2174252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9.0988/doc_68afa892cbc9b8d28571808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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