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淄博关于确定市级公租房配租家庭李春梅类别的公示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 号)文件规定,经李春梅提交《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发证时间2025年8月18日),幸福城公租房小区2 号楼1206室保障家庭(原申请人石军2024年5月21日去世,现更改申请人为李春梅)家庭类别为Ⅰ类。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8月27日- 8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反馈。

反馈电话:2174252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9.0988/doc_68afa892cbc9b8d28571808c.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淮北强监管优服务 不断提升检测服务质量
下一篇:商丘市数字住建信息平台正式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