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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廊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8-05

近日,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廊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现解读如下:

问:编制《监管办法》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住建部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并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

号)。同时,最高法、住建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 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为更好支持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对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结合廊坊市实际情况,对《廊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本《监管办法》。

问:编制《监管办法》目标任务是什么?

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保障房地产项目正常建设和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问:此《监管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监管办法》的主要内容由总则、监管账户的管理、预售资金交存管理、预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责任五个章节组成。第一章总则。说明预售资金适用范围,各监管部门职责、重点监管额度、监管期限等;第二章监管账户的管理。详细明确了监管账户开立变更、及注销等条件;第三章预售资金的交存管理。详细明确了预售资金收存的相关规定;第四章预售资金使用管理。详细明确了预售资金在拨付比例、申请条件等相关规定;第五章相关责任。详细明确开发企业、监管部门、监管银行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问:新《监管办法》主要作了哪些重要调整?

一是调整监管系统对接方式。采取监管部门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与监管银行直联对接,实现监管资金数据信息实时交换、同步共享。

二是调整重点监管额度标准。在确定监管额度的工作中,我们结合三家工程造价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报告,核算出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建设成本约为4500-5000元/平方米不等。拟以此为依据,将我市主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标准调整为3000元/平方米。更好保障重点监管额度资金,能覆盖项目建安成本,防范项目资金风险。

三是增加资金拨付节点。根据预售项目工程进度,对重点监管额度资金拨付设置7个节点,通过增加资金拨付频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增加保函置换监管资金内容。根据银保监会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4号)规定,《监管办法》中增加了保函置换方面内容。

五是对《廊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不合理、不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的相关规定一并进行了优化。

相关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廊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地址:http://zjj.lf.gov.cn//html/web/zhengwugongkai/fadingzhudonggongkaineirong/gongshixinxizwgk/1820415351151083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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